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核心素养,引领培育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表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三全育人”的校园氛围,弘扬在疫情防控期间展现出的优良精神风貌,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在职签约教职工和外聘兼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评选年度中,至少有一次年终考评为优秀。
2.躬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教育理念,长年在教育教学领域耕耘并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
3.专任教师近两年连续承担教学一线工作,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效果良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4.专职辅导员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
5.行政管理人员服务师生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敬业精神及创新精神,管理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工作有亮点。
6. 后勤工人完成本职工作表现突出,在服务工作中周到、耐心、热心服务师生,受到师生好评。
三、评选要求
(一)具体名额分配
1.二级学院、基础部各推荐2名;社科部可推荐1名。
2.专职辅导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学工部,经学工部汇总后择优推2名。
3.管理部门、直属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可推荐5名。
4.后勤工人由后勤服务中心推荐2名。
(二)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审批表》(附件一),事迹介绍不少于2000字,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各学院(部)推荐人选需经本院(部)党政班子集体讨论。
(四)各单位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汇总后交校长办公会议遴选确定我校本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7月16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人事处。
2.7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评定初选人。
3.7月19日—7月21日对初选人进行公示。
4.9月上旬对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附件: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申 报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进单位时间 | |||||
所属部门 | 现任职务 |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
获奖 情况 | ||||||
先进 事迹 | (用第三人称,字数不少于2000字)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经学院(部)集体讨论,学院与党支部一致推荐…. 负责人签章 公 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公 章 年 月 日 |